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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發布《成都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行動方案》,方案要求,要大力推廣低VOCs涂料的應用。對于道路橋梁、人行道護欄翻新,道路交通隔離欄翻新,道路標線和標識涂裝作業必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汽修行業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涂料,對于違法違規使用高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的施工單位依法查處,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業和績效考核優秀企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方案要求,努力完成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擇指標目標任務分解計劃的通知》(周辦發[2017]18號)下達我市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日標,確保(四川省藍天保衛行動方案(2017-2020年))(川污防“三大戰役”辦[2017]33號)工作任務落地落實。通過深入實施鐵腕治理,大力推進成都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加強統籌調度、目標考核和督查問責。
要持續開展“鐵腕治霾”,9月底前制定成都市2020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戰役方案,井組織實施。深入推進結構減排,工程減排,管理減排,各區(市)縣完成成都市下達的揮發性有機物等總量減排任務。推進重點排放行業企業污染排放績效管理。
關于企業
①達標企業大力支持:
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業和績效考核優秀企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有關規定執行稅收減黨。信貸融資、差別化電價等激勵政策,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問執行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對在評估工作中開虛作假的企業,一經發現,取消相關優惠政策井納入應急減排管控。
②強化企業污染執法:4月1日起,開展一輪VOCs執法檢查,以有機溶劑使用量較大的,存在敞開式作業的、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噴淋吸收、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技術的企業為重點,進行監督性監測。9月底前轄區內涉VOCs排放企業監測率不低于30%。對不能穩定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操放控制標準》( GB37822- -2019)、《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837824-2019)以及相關行業排放標準要求的。依法進行查處:夏季臭氧防控和冬季大氣污染攻堅期間,利用VOCs走航監測,激光雷達掃描等先進技術實施精準管控。對治理設施未正常運行使用或不穩定達標的,依法立案查處。
嚴格揮發性有機物建設項目環境準入
嚴格限制新建、改建、擴建生產高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粘制的項目。參照《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開展對涂料等生產含揮發性有機物原料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處理。
推廣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
①源頭控制:推廣使用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的涂替代溶劑型涂料,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
②強化VOCs排放管控:按《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操放控制標準》(G8 37822 -2019) ,《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8 37824-2019)要求。對相關行業企業涉及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運過程的無組織排放控制情況、工藝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情況、設備與管線組件揮發性有機物活測控制情況。敞開液面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操放控制情況。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運行情況,揮發性有機物有組織排放控制情況,以及企業廠區內及周邊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情況等進行監測和檢查,督促企業6月底前按相關標準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并完成整改。
特定行業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
汽修行業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裝工藝。完善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系統。取締露天、敞開式噴涂及無證噴涂作業。此項規定將長期實施!夏季臭氧防控期同,參照《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停止涉及高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使用工序作業,同時將禁止使用高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的要求列入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使用高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的施工單位,并納入信用考核,此項政策將長期實施。
擴建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類項目,嚴禁現場噴涂,道路橋梁、人行道護欄翻新,道路交通隔離欄翻新,道路標線和標識涂裝作業必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
強化工地污染執法
①對建筑裝飾裝修和家具使用的涂料,膠粘劑等產品質量開展專項監督抽查,抽檢全市生產、銷售產品不少于100批次。
②依法查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及其生產、銷售企業。組織開展全市建筑工程涂料等檢查,抽查工地數量不少于200個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