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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的通知,通知要求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確保2020年,通過實施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濃度“雙控雙減”,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定達標,確保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中市區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以上(其中市區達到93%以上);6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年底前,完成11家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
以工業涂裝、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按照《溫州市七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三個一批”整治任務。全面推進VOCs治理和工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完成省下達的VOCs治理等項目標準。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強重點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完成國家規定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
制定實施2020-2021年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強化高排放行業錯峰生產,實施差別化管理。開展秋冬季大氣執法專項行動。
嚴格執行國家、省VOCs治理方案,繼續推進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源頭削減、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過程深度治理,對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按要求組織編制和實施“一廠一策”。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粘劑等原輔材料,在技術較為成熟的工業涂裝(集裝箱、汽車制造、船舶制造、機械制造、鋼結構)、汽修等行業,推動企業全面實施源頭替代。VOCs重點工程較2015年累計減排量達3.2萬噸。
繼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建設,按省要求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VOCs監測。根據省要求推進涉VOCs企業安裝電量監控設施。加強涉VOCs企業執法監管,重點查處無組織排放超標違法行為
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完善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掛鉤的財政獎懲機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財政收費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