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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強化監督幫扶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6月起,生態環境部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監督幫扶期為6月到9月,聚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蘇皖魯豫交界地區等重點區域,行業上聚焦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推動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有效治理和精準管控。
通知中的重要內容:
一、重要意義
當前,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勢嚴峻。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臭氣濃度同比上升6.5%,以類氧為首要污染心環境科物的超標天數占總超標天數的41.8%,導致全國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損失2.3個百分點。臭氧成為僅次于細顆粒物(PM2.s) 影響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的第二大因素,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長三角地區臭氧已經超過細顆粒物成為影響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的首要因素,也是決定“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領城約束性指標能否完成的關鍵。
二、工作安排
開展時間:臭氧污染嚴重的夏季,也就是6—9月。
城市范圍:以京津冀及周邊、汾渭平原、蘇皖魯豫交界地區,及長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區、長江中游城市群、遼中南等為重點區域。
重點領域: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5大行業為重點領城。
重點管控對象: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典型企業。
三、工作要求
全面落實VOCs治理任務、加強監督、服務大局、積極支持監督幫扶工作。各地要高度重枧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聚焦涉VOCs排放的重點工業園區、重點企業集群、重點企業,督促并幫助企業落實好2020年7月1日即將實施的《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宣教司司長劉友賓表示,對VOCs排放量大、臭氧污染防治壓力大、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進展滯后城市,要指導和幫助相關政府部門、企業落實VOCs治理減排任務,深入了解企業關切,送政策、送技術、送方案,切實幫助企業解決污染治理的實際困難。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劉炳江表示,從發達國家治理經驗看,主要是要很好地控制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只要持續減排,長期看會把臭氧濃度逐漸控制下來。當前,我國臭氧生成主要為VOCs控制型,下一步將會針對臭氧污染開展2020年VOCs攻堅行動,在控制VOCs和臭氧污染上做到時間精準、空間精準、行業精準。
VOCs存在于原料和產品中,有些VOCs高的產品屬于易燃易爆物質,對企業來說一旦發生儲存或使用時的安全事故將造成巨大的損失,盡早的選用低VOCs的水漆等原材料對于對防控及消除安全隱患具有重大意義。
原文鏈接: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200618/1082336.shtml